豇豆行业企业标准及豇豆行业企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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豇豆行业企业标准

 

为提高上海蔬菜行业协会会员企业豇豆产品的质量,确保豇豆产品的食用安全,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,达到规范市场、促进市场贸易、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目的,特制订本标准。

本标准的各项技术指标是依据现行国家、并参照日本、韩国、荷兰、以色列、美国、欧盟等发达国家以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相关标准,并结合上海市蔬菜质量实际情况与市场贸易发展要求制订的。

本本标准由上海蔬菜行业协会提出。

本标准由上海市蔬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
本标准起草单位:上海蔬菜行业协会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郁樊敏  丁国强  张瑞明  孙占刚

 

豇 豆

 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豇豆的术语和定义、要求,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藏。

本标准适用于使用优质种子种植、收获的豇豆。

 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,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GB/T5009.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

GB/T5009.12食品中铅的测定

GB/T5009.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

GB/T5009.38 蔬菜、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

GB/T5009.102 植物性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

GB/T5009.104 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

GB/T5009.123食品中铬的测定

GB/T5009.188 蔬菜、水果中甲基托布津、多菌灵的测定

GB/T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

GB18406.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

NY 1500.13.3-4 1500.31.1-49.2蔬菜、水果中甲胺磷等20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

NY 5010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

NY 5078 无公害食品 豆类蔬菜

NY/T 761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、有机氯、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

NY /T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

NY /T965 豇豆

NY/T 1655 蔬菜包装标识通用准则

3 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
3.1同一品种

植物学特征及生物学特性相同的豇豆品种。

3.2相似品种

植物学特征及生物学特性相似的豇豆品种。

3.3成熟度

果实成熟的程度。

3.4整齐度

同一批荚果,在色泽、荚长、荚粗上相对一致的程度。

3.5新鲜

刚收获,色泽光鲜。

3.6虫蛀和病斑

因害虫、病菌或生理因素造成豆荚的咬痕、虫蛀、病斑或湿腐。

3.7干枯

因生理、病害、药害、风吹日晒等原因而造成荚的干枯。

3.8 异味

因栽培或贮运环境的污染所造成的不良气味和滋味。

3.9 腐烂

由于病原菌等的侵染导致的变质。

3.10机械伤

因机械外力所造成的荚损伤。

 

4 要求

4.1豇豆的产地环境按NY 5010的规定,应选择生态条件良好,远离污染源和疫病区,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。

4.2农药施用及限量按GB 4285的规定和GB/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(一)——(八)的要求。

4.3肥料使用按NY/T496的规定。

4.4感官和产品等级规格。

4.4.1感官

清洁,不含杂物。外观新鲜,荚果硬实,不脱水,无虫蛀、病斑和干枯。无异味、腐烂。

4.4.2等级和规格

1、等级划分。在符合感官指标的前提下,将豇豆按照外观分为一级、二级和三级三个等级。等级划分符合表1规定。

表1 豇豆的等级

项目 等级
一级 二级 三级
品种 同一品种 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
成熟度 豆荚饱满,荚内种子不显露,手感充实。 豆荚饱满,荚内种子略显露,手感充实。 荚内种子明显显露。
整齐度 >95% 90%-95% <90%
病斑 不明显,<5% 不严重,≥5%

2、规格划分。果实按照荚果长度分为长荚果、中荚果和短荚果三个规格。豇豆规格见表2。

表2 豇豆的规格

长荚果 中荚果 短荚果
长度(cm) >60 35-60 <35

 

4.5卫生指标

卫生指标包含重金属和农药,豇豆卫生指标符合表3。

表3 豇豆的卫生指标           单位:mg/kg

项       目 最高残留含量
无机砷(以As计) ≤0.5
镉(以Cd计) ≤0.05
铅(以Pb计) ≤0.1
敌敌畏 ≤0.2
乐果 ≤1.0
辛硫磷 ≤0.05
毒死蜱 ≤1.0
乙酰甲胺磷 ≤0.2
甲胺磷 ≤0.05
克百威 ≤0.02
杀虫脒 ≤0.01
氧乐果 ≤0.02
杀螟硫磷 ≤0.5
甲霜灵 ≤0.5
氯氰菊酯 ≤1.0
氰戊菊酯 ≤0.2
溴氰菊酯 ≤0.2
氯氟氰菊酯 ≤0.5
百菌清 ≤1.0
多菌灵 ≤0.5
三唑酮 ≤0.2
抗蚜威 ≤1.0
亚硝酸盐 ≤4
注: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指标,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。

 

5 检测方法

5.1感官指标的检测

包括同一品种、新鲜、整齐度、成熟度、腐烂、病斑、虫蛀、异味、干枯、机械伤等采用目测、手感法。

5.2异味的检测

用嗅觉和品尝测定。

5.3砷的测定按GB/T5009.11规定方法执行。

5.4铅的测定按GB/T5009.12规定方法执行。

5.5镉的测定按GB/T5009.15规定方法执行。

5.6辛硫磷的测定按GB/T 5009.102规定方法执行。

5.7克百威的测定按GB/T5009.104规定方法执行。

5.8抗蚜威的测定按GB/T5009.104中规定方法执行。

5.9多菌灵的测定按GB/T 5009.188中规定方法执行。

5.10甲胺磷、乙酰甲胺磷、敌敌畏、乐果、氧乐果、杀螟硫磷、氯氰菊酯、氰戊菊酯、溴氰菊酯、氯氟氰菊酯、三唑酮、百菌清的测定按NY/T 761规定方法执行。

5.11国家未规定测定方法的项目,参照国际通用方法执行。

 

6 检验规则

6.1出场检验

6.1.1同一品种、同时采收、同一规格的豇豆作为—个检验批次。

6.1.2每批次需随机抽样,抽样方法按GB/T8855规定,用于感官项目检验的样品数为—箱。

6.1.3出场检验项目按本标准4.4要求。

6.1.4出场检验不合格率计算方法

每批豇豆抽取的样品检验时,以把为单位,对其中不符合该商品性状要求的豇豆,在记录单上作各项缺陷记录。如果一把豇豆同时出现几种缺陷,按一个不合格把计算,百分率保留一位小数。

计算公式如下:

X=(w/W)×100%

式中:X——不合格百分率 w——不合格把的总把数 W——检验样品总把数

6.1.5抽取样品出场检验不合格率超过3%或箱净含量不合格或有异味、虫蛀、机械伤、干枯等现象的,判定该批豇豆出场检验不合格。对于不合格批的豇豆应重新整理后,再交付验收。

6.2型式检验

6.2.1每三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。

6.2.2抽样方法为从出场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5箱。

6.2.3型式检验项目按本标准4.4、4.5要求。

6.2.4凡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。

 

7 标志、包装

7.1标志

7.1.1每箱豇豆上需有标签。

7.1.2包装容器上有醒目的企业标志,包装标签应清晰、完整,标签内容应标明品名、产地、生产者、等级、规格、扎数、毛重、净重、采收日期等。

7.2包装

7.2.1包装材料应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材料,包装容器应整洁、干燥、牢固、美观、无污染、无异味、内壁无尖突物,无虫蛀、腐烂、霉变。

7.2.2按豇豆的等级及规格指标进行扎把定量包装,每箱豇豆净含量10kg。

7.3豇豆的包装标识应符合NY/T 1655

 

8 运输、贮藏

8.1运输

8.1.1运输工具清洁、卫生、无污染;装运时做到轻装、轻卸、严防机械损伤;在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,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。

8.1.2长途外运,产品需在2℃的冷库中预冷8h后,才可装集装箱冷藏外运。

8.1.3长途运输需装集装箱,箱内堆码要保持气流均匀流通,适宜温度条件为4℃—7℃,相对湿度为90%。

8.2贮藏

贮藏需在通风、清洁、卫生的条件下进行,严防曝晒、雨淋、冻害及有毒物质的污染。库内堆码应保持气流畅通,最佳贮藏温度为4℃—7℃,相对湿度90%。堆码时,包装箱距地20cm,距墙30cm。新鲜豇豆贮藏时间不宜过长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豇豆行业企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

前   言

 

为提高上海蔬菜行业协会会员企业豇豆生产技术水平,开发生产优质豇豆产品,促进本地区豇豆生产的健康稳定发展,特制订本标准。本标准适用于上海蔬菜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豇豆生产。

本标准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在现有国家、行业的基础上,结合本地区豇豆普通生产实际情况,并参考了有关发达国家的标准、规定而制订。

本标准由上海蔬菜行业协会提出。

本标准由上海市蔬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
本标准起草单位:上海蔬菜行业协会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郁樊敏  丁国强  张瑞明   孙占刚

 

豇豆生产技术操作规范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豇豆术语和定义、生产要求。

本标准适合于上海地区豇豆的生产。

 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,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

GB/T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(一)——(八)

NY5010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

NY5078 无公害食品 豆类蔬菜

 

3 术语和定义

3.1农家肥料:

系指含有大量生物物质、动植物残体、排泄物等物质的肥料。它们不应对环境和作物产生不良影响。农家肥料在制备过程中,必须经无害化处理,以杀灭各种寄生虫卵、病原菌和杂草种子,去除有害有机酸和有害气体,达到卫生标准。主要农家肥料有:堆肥、沤肥、灰肥、厩肥、沼气肥、饼肥等。

3.2三元复合肥:

N:P:K=15:15:15的化学复合肥料。

 

4 要求

4.1豇豆产地的选择

豇豆产地环境质量应符合NY 5010的规定,应选择生态条件良好,远离污染源,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。

4.2育苗

4.2.1品种的选择

选用优质、丰产、抗逆性强、抗病性好,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品种。

4.2.2用种量

每667m2需种子1.2kg-1.5kg。

4.2.3苗床准备

4.2.3.1苗床选择

苗床必须选择符合4.1要求,前两茬未种植豆科作物,土壤疏松、肥沃,排、灌方便的土地。每667m2大田需苗床为8-10m2左右,苗床要提前翻耕并平整。

4.2.4播种育苗

4.2.4.1种子处理

剔除霉籽、瘪籽、虫籽等,用多菌灵或磷酸三钠溶液浸种处理,然后用清水将种子冲洗干净。

4.2.4.2播种期

春季栽培在2月下旬—3月下旬进行播种,秋季栽培在5月中旬—8月初播种。

4.2.4.3育苗

春季栽培可采用营养钵育苗,方法如下:

(1)选用无病虫源的田园土、有机肥等,晒干、轧碎,按土:有机肥=7:3的体积比例配制营养土,装入营养钵内待用。播种前1天浇足底水。

(2)播种。每个营养钵内播3-4粒种子,盖1cm盖籽泥,覆地膜,搭小环棚保温,温度控制在30℃—32℃,出苗后温度控制在20℃—25℃,60%—70%出苗后及时揭去地膜。待苗长到两叶一心,苗龄28-32天时即可移栽。

4.3定植

4.3.1大田准备

大田选择符合4.1要求,前两茬未种植同科作物田块,土壤疏松肥沃,排灌方便,保水保肥力强的土地。

4.3.1.1施足基肥、精细整田

在定植前每667m2田施农家肥料2000kg—3000kg,再加三元复合肥50kg,然后用机械翻耕。

4.3.1.2整地做畦

定植前再用机械浅耕,然后整地作畦,并开好所有沟系(三沟配套)。一般每畦连沟宽为1.5m,盖上地膜。

4.3.1.3定植

春季栽培营养钵育苗的,应打洞移栽,边定植边浇搭根水,并填实细土,封严定植孔。每畦种两行,行距75cm-80cm,穴距22cm-25cm,每667m2栽2800-3000穴。秋季栽培的可采用直播方式,行距与穴距与春季栽培相同,每穴播3—4粒,浇足出苗水。早春种植的,移栽后要用小环棚进行覆盖保温,定植时保留3~5%的预备苗。

4.4大田管理

4.4.1前期管理(移栽至出蔓前)

秋季直播的,出苗后以降温为主。春季种植的,移栽后以保水保温为主,及早做好大田的移栽苗补缺工作。豇豆前期不宜多施肥,以防徒长,影响开花结实。

4.4.2中期管理(出蔓至结荚)

4.4.2.1搭架引蔓

豇豆抽蔓后应及时搭架,架高1.8m—2.5m,搭架后要及时引蔓,引蔓应在露水未干或阴天进行。当蔓爬至架顶时,要打顶摘心。

4.4.2.2中耕除草

根据杂草的生长情况,在搭架前进行一次中耕除草,以后在每次追肥前结合中耕除草。

4.4.2.3肥水管理

注意看苗补充肥水,当植株开花结荚以后,追肥1-2次,每次每667m2追三元复合肥7kg-10kg。保持田间排灌畅通,防止田间积水。

4.4.3后期管理(结荚盛期以后)

4.4.3.1肥水管理

增加肥水,视采收、生长情况追肥2次-3次,每次每667m2追三元复合复合肥10kg-15kg。

4.5病虫害防治

4.5.1病虫害种类

豇豆主要虫害有豆野螟、豆荚螟、甜菜夜蛾、蚜虫、红蜘蛛、茶黄螨、美洲斑潜蝇;病害主要有白粉病、根腐病、煤霉病、锈病、菌核病等。

4.5.2.农业防治

依据“预防为主,综合防治”的方针,在生产期间做好各阶段病虫的预测预报与田间调查。及时清除田间落花、落荚,摘除被蛀豆荚。实行科学的耕作制度,进行合理轮作等。

4.5.3物理生物防治

采用频振式杀虫灯、性诱剂、防虫网、捕虫板等物理防治措施杀灭害虫。

4.5.4化学防治

必须使用农药时,应符合GB 4285的规定及GB/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中的要求,选择使用高效、低毒、低残留农药。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,严格控制安全间隔期。药剂选用按表1。

表1豇豆化学防治推荐农药表

病虫害名称 推荐农药名称 使用倍数 使用方法 使用

次数

安全间隔期(天)
锈病 400克/升氟硅唑乳油(福星) 6000~7000倍 喷雾 3 21
43%戊唑醇悬浮剂(好力克) 4000~6000倍 喷雾 3 18
煤霉病 77%可杀得可湿性粉剂 1000倍 喷雾 2
50%速克灵可湿性粉剂 1000倍 喷雾 2
根腐病 20%噻菌铜悬浮剂(龙克菌) 500~700倍 喷雾或灌根或泼浇 2~3 7
美洲斑潜蝇 75%灭蝇胺可湿性粉剂(潜克) 3000~5000倍 喷雾 2~3 2
50%灭蝇胺可湿性粉剂(潜克) 2000~3000倍 喷雾 2 2
红蜘蛛 70%吡虫啉水分散剂(艾美乐) 7000~8000倍 喷雾 2 7
蚜虫、豆野螟

 

 

2.2%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(三令) 2500~3000倍 喷雾 2 7
1.5%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油(云除) 1500~2000倍 喷雾 2 7
3%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(奥翔) 3000~4000倍 喷雾 2 7
烟粉虱 啶虫脒水粉散粒剂 4000~6000倍 喷雾 3-4 7

 

 

4.5.5禁止的剧毒高毒农药

豇豆生产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,主要有:甲胺磷、甲基对硫磷、对硫磷、久效磷、磷胺、甲拌磷等。

4.6采收与整理

4.6.1采收

豇豆要求每天采收。当嫩荚已饱满,而种子痕迹尚未显露时,为采收适期。一般自开花后11~13天为商品豆荚采收期。采收时,要轻摘轻放。

4.6.2整理

剔除有虫蛀的、干枯等、有机械伤的豆荚。采收的豆荚按等级、规格定量扎把包装,再放入包装箱内贮运、上市。

5 运输、贮藏

5.1运输

5.1.1运输工具清洁、卫生、无污染;装运时做到轻装、轻卸、严防机械损伤;在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,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。

5.1.2长途外运,产品需在2℃的冷库中预冷8h后,才可装集装箱冷藏外运。

5.1.3长途运输需装集装箱,箱内堆码要保持气流均匀流通,适宜温度条件为4℃—7℃,相对湿度为90%。

5.2贮藏

贮藏需在通风、清洁、卫生的条件下进行,严防曝晒、雨淋、冻害及有毒物质的污染。库内堆码应保持气流畅通,最佳贮藏温度为4℃—7℃,相对湿度90%。堆码时,包装箱距地20cm,距墙30cm。新鲜豇豆贮藏时间不宜过长。